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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11最強檔優惠開跑!!!

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規則

1. 線上購買無鋼圈內衣使用7天試穿鑑賞期,試穿後罩杯尺寸不合適,可進行「換貨」
2. 商品如遇「重大瑕疵、人為造成損壞、染色」等狀況,可進行「退、換貨」

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貨:

1. 個人穿著不習慣、已穿著使用(非因檢查之必要者)

2.已水洗,或因您個人原因造成受污損壞的產品

3.商標標示、水洗標等標籤被摘除、損壞的產品

4.非產品本身,而僅為隨單附贈的其他物品或禮品

5. 超過訂單7天鑑賞期之退貨辦理時限的產品。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1.超過7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
2.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損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
3.進貨商品包裝不齊全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
4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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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七天試穿鑑賞期間,不可下水洗滌、不可沾染污漬、剪水洗內標,有以上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七天試穿鑑賞期三項禁止事項圖示:不可下水洗滌、不可沾染污漬、不可剪除水洗標籤

瑕疵品判定

非瑕疵品

線頭、輕微脫線、極小污點、尺寸1~2cm托盤、螢幕色差、衣物壓痕

瑕疵品

明顯標誌、商品配件損壞損、大染色面積污漬、零件標誌

換貨流程(含瑕疵品換貨)

加入客服專線 → 提供訂單資訊 → 與客服告知穿著狀況 → 提供寄回資訊 → 寄送更換尺寸商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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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向客服人員提供訂單日期、訂購姓名、訂購內容。
  • 請與服務生告知穿著狀況,由設計師決定更換工作服杯的尺寸。
  • 客服會提供寄回店到店資訊(發票和贈品可保留)。
  • 客服會尋問您的姓名、手機以及您想寄送的商店到商店,寄送交換尺寸之商品。

退貨流程

加入客服專線 → 提供訂單資訊 → 客服協助申請退貨 → 提供寄回資訊 → 退貨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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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向客服人員提供訂單日期、訂購姓名和訂購內容。
  • 與客服通報轉運,由客服協助申請轉運。
  • 客服會提供寄回店到店資訊,退貨商品須維持原貌(含商品/配件/發票/出貨單/贈品...等)。
  • 確認退貨包裹,完成退貨服務流程接收。

預設權利與例外情況

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
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終止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並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狀況者,不在此限。

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況適用標準第二條第六款
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條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況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況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條解除權之適用: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本店告知事項

本店販售的內衣商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,商品一經拆封,依前開規定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七日解除權之適用,特此告知。

本店另自主提供線上無鋼圈內衣之7天試穿鑑賞期換貨服務,適用條件以本頁「退購買換貨規則」所載為準。

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5項

通訊交易或存取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,其約定無效。本頁所載規則於法定權利範圍內,不影響消費者依法得訴之權利。

  • 條文來源:國家法規資料庫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;主管院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事例適用》,104年12月31日院台消保字第1040155809號令發布,105年1月1日施行。